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 权威性和严肃性
2021年9月16日—17日,泸水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班培训。
培训会上,省委编办政策法规处处长朱顺生同志为全体参训学员解读《条例》,强调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州委编办主任杨周群同志就全州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解析,并就下一步全州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四个树立”的新要求,即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政治”“机构编制就是民生”“机构编制就是法制”“机构编制就是财政”的理念。明确全州各级各部门不得在限额内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等四个机构编制“红线”。培训期间,市委编办就如何做好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作了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为我市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提升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对机构编制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余碧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公务员局局长刘桑燕说:“《条例》明确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今后我们与编办会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发挥监督合力。”
片马镇党委副书记乔路家说:“《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体制、内容、程序、监督等作出的规范。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巩固脱贫成效、强边固防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市教育体育局干部何筱簃说:“目前我市‘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正在推进,改革首先涉及到的就是机构编制问题。此次《条例》专题培训很及时,让我进一步明晰了机构编制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之间的紧密联系,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是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前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遵循“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做好教育体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编制核定标准,科学合理核定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事业编制。泸水已在2018年实现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要实现下一步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必须通过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此次我市共69个部门122人参加了培训。
(泸水市委编办许燕供稿)